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消费者,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。与广大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,其业务流程 、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,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。从目前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,并未明确告知车主统筹互助的性质,
对此 ,为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,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。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初衷,可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,蕴含较大风险。很多车主根本不清楚二者区别,不是中国银保险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 。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