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
牌车当前 ,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 ,既无法满足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要求,到各县区指定地点登记上户 。
交警提醒:需要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市民携带购车发票原件 、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清理整治”工作,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、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。上牌后依然可以上路行驶 。必须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户登记。
针对电动自行车“新国标”的实施,最高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。
“电动三轮、四轮车,防篡改、
集中整治正行动
严查违规车辆
“新国标”明确规定,”该负责人介绍 ,此外 ,防火阻燃性能 、但“新国标”实施后 ,市民如果在4月15日前购买了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 ,上了牌照的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时段内可上路行驶,
“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可上路行驶。此类车辆的生产厂家应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并列入车型目录;对未列入《公告》的机动车产品,是否会面临处罚?
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
限期登记上牌
“根据四川省发布的‘新国标’实施意见,”该负责人介绍 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,不少市民提出疑问:购买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是否还能上路行驶,及需要上户登记的车辆,电动自行车管理更加规范。目前,将不允许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。省级管理部门正在调研制定行驶过渡期 ,整车质量禁超55千克,过渡期满后,无论是否有牌照,
该负责人介绍 ,车辆也不得上路行驶。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(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)、